聊聊:【拆迁补偿】拆迁时,如何用比较低的成本获得比较高拆迁补偿用好这招
在现生活中,当被拆迁遇到拆迁的状况时,往往会陷入两难的境地。一方面是拆迁方支付的拆迁补偿款过低,另一方面是是用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所花费的成本较高。被拆迁人一旦有所犹豫,便会很容易将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比较佳时机错过。今天小编就针对这个问题来为大家支招解惑。现在,大家对安徽房屋拆迁赔偿标准都比较关注,希望能从中获得更多的收益。
被拆迁人联合起来一起进行集团诉讼能够使成本问题有效减少。
“抱团取暖”这四个字是对被拆迁人进行集团诉讼时的一个十分恰当的描述。当大规模的群体利益受到侵害时,毫疑问,集团诉讼将是比较好的解决途径。在律师代理的众多案件中,在进行集团诉讼时,采用集结方式的村民所起到的成果比较为显著。2022年,小编代理了一桩兰州宋家滩的案件,在这起案件中村民一次性起诉了级、原告多达1102人,而判决结果也是令人欣慰的,村民们的拆迁补偿款由原来的寥寥可数,变成了每亩地640万比较终,村民同相关部门达成了和解,并签订了协议,得到了31亿的补偿款项。在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过程中,民告官的路往往走的更加艰难一些,为什么采用集团诉讼的方式来应对民告官就能产生这么大的力量呢
1、使双方不对等的地位得到平衡
集体诉讼制度有利于对冲突双方的诉讼能力进行平衡,使诉讼双方地位失衡的现象得到避免,从根本上保障诉讼的平等权利。特别是在遇到拆迁的状况时,来使自身合法利益得到维护的案件中,同拆迁人相比,被拆迁人的资源要少得多,被拆迁人的地位也要弱的多,双方在、财力、资源等各方面有巨大的差距。而村民采用集结的方式可形成诉讼的规模,大家基于共同利益而凝聚成为了暂时的团体,使双方对抗的平等性得到了保障。
2、使维护利益成本得到了节约
被拆迁人采用单打独斗的方式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不论是精力还是物质都需要投入巨大的精力,在一定程度上,会降低单个权利人采用诉讼方式来使自己利益得到保护的积极性。倘若被拆迁人采用集体的方式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可以在众多村民中选出几个代表,只需要委托一家律所就能够使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过程变得有效。所有被拆迁人在维护自身合法利益时所花费的成本平均落到每个拆迁人时就会小的多。
3、对征收方产生倒逼作用
许多被拆迁人采用集体的方式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在行使百姓对的监督权。民告官会对产生倒逼作用,越是敢于‘民告官’,越是能够促使行政部门依照法律来行政。
被拆迁人在集结成诉讼集团之后,可形成一定的诉讼规模,这种规模化的诉讼可使得原告方能够为自己聘请专业的律师团队,使自己在诉讼策略上更有专业性;基于共同的利益,各个原告之间可以互相分享自己掌握的不同证据和信息,在诉讼论证的过程中会更富逻辑性、更有力,往往能使双方诉讼的格局得到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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