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拆迁补偿】以免越拆越穷,不合理补偿协议一定要拒签,可接下来该怎
现如今,征地拆迁活动在各地非常频繁,许多土地和房屋面临征收。而在巨大利益的诱惑下,部分征收方不惜以段,行逼拆、强拆,作为相对弱势的被征收人,面对补偿不合理情况下的逼拆,又该怎么办呢通过2023年高速公路拆房补偿标准的现状可以看出市场前景比较广阔,有利于我们进行参考和投资。
这其是很多被征收人在咨询律师团时会问到的问题,他们的下意识选择是拒签补偿协议,但对于拒签协议之后下一步该做哪些维权工作,则比较模糊。很多被拆迁人也比较担心:”不签字就能得到更高的补偿么”、”不签字会直接来拆我们房子,怎么办”
下面就围绕这几个问题来为大家提供法律层面的分析和建议。
一、签还是不签,你选哪一条路
“律师明明告诉我这种情况不能签字,但我一个权势的老百姓,是不是应该忍一下算了”很多被拆迁人都有这样的顾虑,我们分析一下其中的利弊,答案便见分晓。
如果你对补偿数额不满意但忍气吞声地签了字,在法律上就意味着你认可了协议中的补偿数额,如果后来想维权,拆迁方会说”协议在此,不能反悔!”,成为维权道路上很难破除的阻碍。如果与市县级之外的相对方签署协议,一旦拆迁方不按照当初承诺补偿,协议法发挥应有的约束力,我们便将自己的权利置于巨大的风险之中。
二、拒绝签字之后怎么办
拒绝在不合法、不满意的安置补偿协议上签字是保护自己权利的首步,而不能止步于此。拒绝签字之后按兵不动、单纯拖延是不能解决问题的,拆迁方会绕过安置补偿协议,想出各种办法达到目的。比较终结果可能是被拆迁人法得到更多补偿,房屋被合法的强拆掉,甚至背上”钉子户”的头。
因此,我们不能被动等待自己的权利由别人帮我们现,而应该积极行动起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起来看一下可以采取的有效措施有哪些!
1、找拆迁方的”软肋”,重点发力
在与相关部门的较量中,我们往往会处于弱势地位,为了扭转这种局面,要转而寻找对方的弱点。我们可以通过申请信息公开获取相关审批文件和征收决定,刨根问底从法定程序中找点。
拆迁过程中,征收方出于种种原因考虑,常常会跳过一些法定程序或者不按照法定要求操作,这些行为我们都不能放过,可以针对性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维权。
2、谨慎对待带着”红章”的文件
拆违代拆迁是拆迁方惯用伎俩:先用《建筑认定书》将你的房屋认定为建筑,再通过《限期拆除决定书》拆除。但建筑的认定和拆除并非有关部门可以随意为之,要受到法定的条件和法定的程序的约束。我们可以以体或程序为由启动法律程序要求撤销。否则,下一步程序就有可能是强拆。
在双方就拆迁补偿安置问题僵持不下,我们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进行复议或诉讼,拆迁方会下发《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或《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看到这份文件就说明已经到了万分火急的关头,因为如果再不将其依法撤销,拆迁方就会申请法院施强拆,那时候就很难再有争取的余地。
3、提防”逼迁、强拆”
首先,我们要明确这样的手段都是非法的,法律站在我们的一方。
其次,要摆正态度。当我们遭遇停水、停电、封路、断桥甚至是强拆时,一味的妥协忍让会让对方更加肆忌惮;仅仅通过拖着、耗着的方式维权也得法得到想要的效果;不理智的暴力行动更不可取,伤人害己,留下更多的遗憾。
再次,面对这种情况,机智的做法是什么呢首,拍照录像保留证据,残存的残砖断瓦和土地也要守好,这些都是后续进行诉讼和争取补偿的证据。第二,报警。说到这里,大家想到的首个问题就会是”他们会管么”告诉大家,如果局拒绝出警,我们可以起诉部门不作为,成为我们谈判的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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