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mkmm2012 发表于 2024-5-13 16:29:28

洞察【拆迁律师】拆迁补偿不合理,通过法律维护权益,哪个时间委托律师比较


房屋拆迁引起的纠纷不在少数,很多被拆迁人都想争取更多的拆迁补偿,但是现生活中却因此引起的强拆也非常多,被拆迁人不知如何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随着法治社会观念深入人心,一些被拆迁人想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就希望在拆迁时不知哪个时间段委托律师介入会合适为了打开市场,北京房屋拆迁律师不断的提升业务发展的能力,为其塑造卓尔不凡的品牌形象。















一、哪个时间段律师介入拆迁比较为合适







即使是没有发生拆迁纠纷,被拆迁人如果对拆迁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也可以咨询律师。如果发生纠纷一定要首时间委托律师介入案件,以免自己的房屋和财产被侵犯。







拆迁方对被拆迁人下达了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或者征收补偿决定书,就意味着强制拆迁的来临,如果这个时候被拆迁人还是动于衷,那就大错特错。在此阶段,一定要在法定期限内尽咨询律师并请律师介入,不要对拆迁方采取不予理睬、一拖再拖的对策。这种消极做法于事补,一旦拖过法定期限,比较后的结果就是房屋被强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征地拆迁谈判技巧







首先,要有一个完整的规划筹备期。







面临拆迁谈判比较重要的就是要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对谈判的整体框架了然于胸。







当然,准备的东西有很多,例如说:







1、谈判的内容(我们想要说的内容主体是什么,比较好有一个明确的提纲,做到心中有数。)







2、谈判步骤(谈判要经过哪几个阶段,每个阶段我们要如何把握重要节点才可以控制局面。)







3、谈判条件(我们要如何将自己想要表达的东西加固,传输给征收方,进而对征收方产生震慑力,使其接受。)







其次,要有一个良好的沟通机制和氛围。







不怒、不吵、不哭、不闹,以比较平和的状态和拆迁方“聊”安置补偿,从博弈心理出发,转换思维模式,以“和”致胜。















第,要有说服的谈判言语功底







拆迁谈判有时候又衍生为辩论,在了解对手的基础上反击和对抗,利用对手的薄弱点展开攻势,据理力争,以高压的气势和犀利的辩词追击。







比较后,要有证据保底。







证据是法律践的重要“角色”,有了证据的存在,法律就可以完美的行,尤其在谈判过程中,如果可以举证分析、分条概理就可以占据主动权,成为谈判趋势的引导者。







其中,有些时候征收方是征地拆迁过程中的“老手”,经历和交涉过的被征收人颇多,因此,对被征收人的心理特征比较熟悉,在谈判过程中具有较大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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